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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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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培训或继续教育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具备能够满足线下、线上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有固定的教学培训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和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设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化平台。

(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少于2000人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自愿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委人才发展局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施教机构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备选单位,并出具推荐函,报送至省委人才发展局。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材料。

五、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等书面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县委人才发展局。
    联系人:韦金荣    话:67811768

  箱:tunchangzuzhibu_rencaikou@hainan.gov.cn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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