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
发布时间2021-12-21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68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屯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28号),设置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屯昌县经济动员办公室、屯昌县商务局、屯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屯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会展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建议等。

  (三)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负责全县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会展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拟订,提出投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七)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利用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落实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决策。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工作措施。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照国家、省和县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统筹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拟定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推动鼓励民间投资政策落实并拟定本地的相应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九)研究分析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衔接平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统筹协调全县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具体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实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并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农业建设发展。

  (十六)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判交通产业发展趋势,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全县相关交通发展规划。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开展能源综合改革,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并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七)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制定价格规则。研究拟订“菜篮子”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菜篮子”建设、发展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探索内外贸易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贸易便利化改革政策,协调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组织实施县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会展业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指导全县批发市场(含现货大宗产品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指导全县商业信用销售,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

  (二十二)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三)负责管理进出口贸易,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县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加强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四)研究分析掌握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绿色节能产业的发展情况,提出优化全县工业、信息和绿色节能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全县工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业的发展建设,推进工业、信息和绿色节能产业配套体系建设,调控产业发展资源配给,改善工业、信息化产业投资环境。

  (二十五)负责全县工业产业、信息产业类项目服务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产业、信息产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

  (二十六)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县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二十七)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行业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负责电子政务发展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协调跨部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二十八)研究提出地方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组织实施管理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地方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具体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十九)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许可办理和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三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把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安全准入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粮食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文秘岗。负责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资产、安全应急、信访、接待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审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和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做好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综合管理岗。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全县商贸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形势报告,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县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岗。负责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参与有关重点项目的审核;负责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国防科技和军民结合、工业项目招商、信息产业等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县商业流通体制建议意见,指导商贸服务、社区商业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工作。

  (四)资源节约环境和交通能源岗。组织拟定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及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编制以工代娠计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凋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拟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负责工业节能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和“小散乱污”企业治理等产业政策,推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工艺;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交通运输业重大项目布局,参与有关重大项目审核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拟定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参与审查、上报或核准相关能源建设项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电力运行和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县节能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屯昌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等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黄标车管理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岗。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县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参与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建设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规模、投向和政策法规;承担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性贷款和境外投资项目信贷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参与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招投标、资金使用及稽察工作;参与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核、上报与管理。参与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参与研究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

  (六)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岗。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全县“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娠计划;承担县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与参与制定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七)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开发管理岗。负责组织全县商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策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商贸促销活动、重大会展活动;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农贸市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承担国内国际商贸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内国际商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和各类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负责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推进城乡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等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成品油、散装水泥零售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以及重要消费的储备(肉类、盐糖、速食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组织完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协助监管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行业成立的各协会的监管工作,联系外商企业协会;负责协助监管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

  (八)经外贸和粮食储备调控管理岗。对全县外贸行业进行行业指导;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本县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作;指导进出口产品基地建设,境内和境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和对外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县内涉外投资洽谈活动工作;组织拟定相关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承担相关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测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指导粮食储备单位开展科学储粮,监督储备粮的库存、储藏及轮换,指导和培训防化员和保管员的技术业务,每年组织粮油普查工作,协助处理储粮单位在保管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和问题做好全县粮食仓库规划、布局、建设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监督检查仓库设施,做好粮食仓库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粮食加工厂生产指导、监督粮食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和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协调组织;负责我县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日常工作和粮油供求平衡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辖区内外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的采集工作,做好粮食市场价格专项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为县政府提供粮食调控决策依据;粮情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县级枢纽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九)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岗。研究拟定全县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全县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和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稽察相关行业和全县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法规情况;受理我县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研究提出改进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计划、月报和专报;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统筹指导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十)招投标管理岗。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招投标市场发展形势,协调和解决全县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评审、审核。

  (十一)价格和收费管理岗。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价格相关会议组织;负责提出价格改革建议;管理指导居民生活必需品、部分公益性、公用事业性、强制性、垄断性、资源稀缺性商品的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等工作;负责提出收费改革建议;负责管理指导国家机关、公益性、公用事业服务、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以及旅游价格、房地产价格;负责价格监测、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二)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管理岗。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和省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我县党政信息办公系统运行和维护,负责办公系统组织、人员变更,收发文流程表单变更,公文模版变更,人员授权变更,工作流跳转,作废文件清理,客户端环境检查,网络故障检查,办公系统巡察以及数据备份,上门培训及指导等;负责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态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分析,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协调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做好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兼任县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副主任3名;行政文秘岗、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综合管理岗、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岗、资源节约环境和交通能源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岗、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岗、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开发管理岗、经外贸和粮食储备调控管理岗等8个内设机构各2名,其他4个内设机构各1名。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发改委大楼

  

      电话:0898-67818609     邮箱:tcfg8609@163.com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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