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支部委员会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设想
发布时间2016-03-21

根据《2015年屯昌县直属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屯昌县党建巡回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2015年以来,我队党建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厅党组、县委县政府、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在县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活动、“三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和落实“三严三实”精神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队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和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设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制定印发了《2015年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4大项20小项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把党建工作与环境资源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建工作考察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中心工作、推进重点任务完成、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上,逐步建立支部评价、党员评议等多维度评价党建工作体系。

(二)强化学习,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理论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需要,通过支部会议学习、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支部深入学、党员立足岗位联系实际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责任胜于能力》、《改革热点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群众在我心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学习读本》等优秀学习刊物,观看《焦裕禄》、《百年潮·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党性教育片,参加省厅、县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到海口警示教育基地以及黄岭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一系列教育学习,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汇聚破解发展难题的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在支持改革、推动改革中走在前、勇担当、做表率。

(三)加强管理,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年计划制度、发展前培训制度和党员发展考核制度,保证了党员发展质量。截止目前,我队党支部党员人数为12名、今年发展对象1名。二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2014年共收缴党费1100元,已按要求上缴县直工委党费账户。三是强化组织功能。及时对队党支部进行换届,并积极安排新任书记、委员参加县直工委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新任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支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强化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队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领导逢会必讲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必要求纪检部门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映出来的问题,我队支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落实。

(五)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活力。

充分发挥我队群团组织健全、作用突出的特点,支持和指导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特点自主开展工作。坚持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活动。同时根据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联双扶”工作,对帮扶对象坡心镇高朗村委会予以支持帮助,委派支部委员到该村加强村委会党组织建设工作。

(六)敢于担当,有力服务中心工作落实。

1、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服务。

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通过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安全排查工作,依法取缔了1个非法养殖点,并加强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同时大力推进良坡水库周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目前榕仔村、美鹤园村、长排坡村、岳灶坡村已基本完成建设,石坡村、冯七坡村正在加快建设进度,预计今年年底可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减排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的完成了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屯昌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了减排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完成2015年减排工作。今年还通过申请财政资金248万元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现各项设备已采购完毕,并已安装调试,待设备投入使用后我队将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屯昌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屯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坚持以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我县生态建设工作。并且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宗,目前均在依法办理中。

2、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矿产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全县辖区内矿山年检工作。目前我县行政区域内矿山总共12个,省厅发证1个,县级发证11个,其中钼矿1个,花岗岩矿有9个,砖瓦用粘土矿2个。近期已对10个应检矿山开展年检工作。我县行政区域内探矿权项目有41家,应检29家,探矿权人提交的年检材料有26家,有3家不提交年检材料。同时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矿山依法依规开发。二是积极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海昌石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治理面积61亩。目前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目前工程通过验收。三是认真做好查处违法违纪采矿行为及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屯昌屯城荣鑫石场下达《关于限期提出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的通知》,逾期不提出申请我队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破坏、侵占矿产资源的各项行动。经过调查,发现乌坡镇青澳龙湾温泉休闲庄无证开采,目前已对其立案查处。其他没有发现越界勘查和越界开采的行为;没有发现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无拖欠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的企业。

二、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设想

2016年,我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提出的八项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好践行和培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不断加强“三型”机关建设,继续推进“三严三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队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办班培训、学习交流、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提出的“五大体系”、“六项任务”,凝聚共识,汇集能量,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深化改革中当先锋、作表率。

(二)围绕中心深化党建工作。自觉把党建工作渗透到中心工作任务中去,围绕落实中心工作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建立倾听群众心声的常态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开展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部门特色开展好专题学习、思想大讨论、教育实践、评比表彰等活动,找准思想的共鸣点和利益的交汇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四)严格党内生活。认真抓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落实,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内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党内生活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及党员的督查,明确责任目标,完善保障措施,维护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和政治性。

(五)强化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对新调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党性观念淡薄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培养工作,严明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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