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总结以及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28

201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开展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201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并2016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污染源监管,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今年来,我县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在生活污染源治理方面。一是投资6067.99万元用于建设县城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入户收集管网30.316km,服务面积2.4平方公里,设计污水收集量1万吨/天,该项目的实施对县城污水收集发挥较大效益,将有效改善吉安河、文赞水库水质状况,项目预计明年8月竣工,届时我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二是投资6504万元建设枫木镇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已于上半年动工,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近期0.6万m3/d,远期0.8万m/d,项目预计2016年9月竣工投运。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良坡水库周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成了南坤镇吕狗、坡林、竹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枫木镇琼凯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

    在工业污染源治理方面。一是认真抓好橡胶厂废水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以“调结构、促转型”抓手,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近年来,我县依法关闭了1家立窑水泥厂、1家造纸厂、5家实心粘土砖厂,同时还淘汰了屯昌中能水泥厂14万吨生产线、屯昌豪昌纸厂3000吨纸浆产能,提前完成了“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审核工作。2015年我县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清洁审查工作,该项目共计投入73.21万元。项目清洁方案实施后预计年可节电800393kwh、减排粉尘29.7吨、减排废机油50L。

    在农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大力推进海南省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南吕原种猪场等10家列入《屯昌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的规模化养殖场完善减排工程建设,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海南农垦佳牧养猪有限公司、屯昌万豪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天地食品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整改,目前我县已完成1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改升级建设和减排申报。利用省农业厅专项资金5500万元,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对45家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氧化池、储粪池、堆粪棚等整改,同时配套建设3万亩水肥一体化种养结合示范基地、2个有机肥厂,确保养殖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对6家治污设施不达标或选址不合理的畜禽养殖场采取关闭和搬迁措施。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县政府投资248万元用于建设屯昌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该项目于7月建成投运,目前正在组织材料申请验收。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2015年我县共计淘汰黄标车316辆,完成率为102.27%。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累计发放黄绿标4149个,发放率为107.46%。三是实施高污染机动车区域限行,在屯昌县中心城区划定“非绿标车”限行区域。四是扎实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一站一档的原则建立油气污染治理台账。2015年7月完成了2家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五是大力开展传统烟熏槟榔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槟榔熏烤小炉灶,依法取缔黑烟熏烤槟榔加工点。引导、扶持发展槟榔加工业绿色加工技术。2015年共计投资6740万元用于改造槟榔加工生产线,其中政府发放补贴1300万元,企业自筹5440万元。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015年,我县环保部门根据环境保护监察执法职能,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加强行政审批效能,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快审批时间和效率。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一方面积极为企业服好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另一方面把建设项目审批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突破口和重点,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2015年,我县共计审批环评报告表28个,环境影响登记表29个。 二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44人次,对12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监测,责令12家排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污染物处理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对15个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36.1725万元。    

(三)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针对饮用水源饮水安全问题,制定了《屯昌县主要河流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治理三年整治工作方案》、《屯昌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是完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立桩定界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我县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个。县政府先后投入72万元用于良坡水库、坡心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枫木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乌坡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等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界桩和宣传警示牌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及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取缔,拆除违法畜禽养殖点1个。同时建立了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查和1次取样监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2016年县政府将安排260万元用于治理良坡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问题。目前,我县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在饮用水源标准的二到三类,水质状况良好。

(四)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妥善处理群众的来访来信,紧紧围绕早调查、细分析、快解决、求实效的工作准则,将各种环境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了与群众联系平台,畅通12369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迅速处理、及时回复”。今年来,我县共接到接到群众来访和投诉信访件15宗,目前所有投诉案件全部办结。

(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工作。以示范村为基本点,逐步辐射推进我县生态村镇建设,充分调动全县人民生态建设的热情。2015年我县成功申报屯城镇加利坡村、南坤镇美鹤园村、西昌镇南熙村为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目前我县已成功建设文明生态乡镇1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14个。二是结合《屯昌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开展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我县生态保护工作。2015年,投资36万元用于编制《屯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2015年-2030年》。划定禁止红线区与限制红线区两个大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包含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洪调蓄、生态敏感区、重要河湖等功能区,全县国土面积的15.31%,总面积187.40平方公里,目前该规划初步成果已上报省生态环保厅。

(六)强化核与辐射管理,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2015年,为强化放射源监管,我县开展了辐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南圣大木业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屯郊医院等全县1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环境安全检查。重点围绕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摸清了我县射线装置的底数,并协助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放射装置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县1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已经全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七)积极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和推进我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县生态环境优势,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2015年,我县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每季度定期向环保部直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确保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准确。二是大力敦促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定期对外公布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同时积极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按时对外公开监督性监测数据。三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公开。对环评审批项目实行审批前、审批后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四是大力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发布系统建设,目前项目运转正常,数据传送及时,信息发布及时。

(八)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强化群众环保意识。

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节能周等,以广播电视、宣传车、墙报、横额、讲座、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生态省建设、野生动物保护、污染减排等内容。2015年,我县发动广大环境保护志愿者、群众,积极协调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全县悬挂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横幅300余条,开设各类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较多,进水浓度偏低。

根据省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安排,2015年9月底前县政府需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工作即污水处理厂负荷率需达到75%以上,COD进口浓度需达到150毫克/升以上,出口浓度为35毫克/升以下,氨氮出口浓度为3毫克/升以下。目前新增污水管网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是污水管网入户率不高,老城区雨污合流,污水进水浓度严重偏低,完成任务有一定困难。

(二)农业源减排基数大,农业源减排任务艰巨。

我县是农业大县,近年来在在国家“三农”政策扶持下农业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要完成与“十二五” COD和氨氮减排指标任务,压力较大。同时,由于散养户不断增加,使“集约养殖、集中治理”存在诸多困难,废弃物的综合治理需要政府财政更大资金支持。

(三)机动车数量激增,交通源污染治理面临新难题。

我县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流动污染源。推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达到减排核算细则中“检验率大于80%、标志发放率大于90%”的新要求,以及淘汰经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老旧机动车等一系列工作,要付出巨大的行政管理成本、执法查处工作量和淘汰政策支撑。

(四)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环境形势。

我县环保执法队伍、环境监测队伍紧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境执法、监管有时难以到位。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国家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导,保障规划计划措施落实。例如在水污染防治保护方面,抓好生活源和农业源减排防治是关键。又比如在大气污染物防治保护方面。重点要抓好水泥、木材加工和机动车淘汰工作。加强机动车管理,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专项工作,对经检验检测未达标的老旧机动车,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三是建立健全联合督导以及联席会议机制,提高工作效益。要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对重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降低能耗,减少排污。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予以引入,合理布局。协同做好我县新扩改建项目立项、(能评、环评)审批、用地、施工、信贷、工商登记、供水供电等监管工作,全面控制好污染新增量,提高生态管理效益。

四是是加强环保机构队伍能力建设,保障环境监管机制高效运行。特别是把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列入“十三五”考核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总量减排执法责任制,强化减排责任追究。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保障全县生态保护工作高效运行。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创建。加强文明生态村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以点带面,连片创建,让更多村庄分享文明生态村建设成果。争取尽快建成生态科技产业园区、雨水岭文化教育产业园区和体艺馆、综合馆项目,推动广场文化深入发展。要加快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村村通”工程建设,大力支持民间文体组织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