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编委办有序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4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5〕162号)精神,自2015年11月开始,由我办牵头,县法制办及县政务中心配合,指导我县44个单位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截至目前,我办已经完成了相关单位权责清单的初审工作。

今年2月,按照县领导的指示,我办将县国土局和县环保局作为我县权责清单的试点单位,重点指导这两个单位做好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写办事指南,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以这两个单位的权责清单作为模板,引导全县有关单位更加规范地编制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当前,我县国土局和环保局已经正式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待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率先在全县公开。下一步,我办将以这两个单位的权责清单为模板,在全县范围内铺开,加强力度,指导各有关单位编制好两个清单,强化内部管理,务必按照时间结点,在今年6月底前公布我县权责清单。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