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面参保、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目标,全力推动社保基金增收、安全
发布时间2022-04-21
 一是有序推动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通过召开部署会、建立征缴激励机制、发放征缴劳务补助、摸清应参保底数、签订代缴协议等方式做好征缴前期准备工作,为下半年全面征收奠定良好基础。二是降费缓缴,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8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7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56号)要求,我县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自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3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等困难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 2022年年底(已缴纳 2022年6月三项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退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工伤、失业保险费延长缓缴至 2023年5月。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我县享受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的人数为14593 (实际缴费人数)人;享受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政策的用人单位836家,涉及人数为17849人;已成功为8家企业申请社保缓缴,共为企业缓缴279人192951.65元。三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从疑点数据核查、规范审核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经办内控、健全系统功能、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教育警示等方面不断提高我县社保基金管理能力,提升社保基金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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