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16-03-25
 组  长:廖永辉

 副组长:陈  静  孙  科

 成  员:    林尤策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15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分工情况如下:

廖永辉: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讨论制定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领导责任分工,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监督和教育班子成员及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及依法行政,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查处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陈静: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目标要求:1、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工作效果到位。2、抓好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党章》、《实施纲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荣辱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拒腐防变的长效工作机制。4、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向局长汇报,并积极开展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5、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部门违纪案件的处理工作。    

孙科:副局长。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要求:1、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对分管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与指导。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3、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把握,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其他成员要积极协助领导工作,及时作好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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