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7-06-02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县商务局 成品油零售企业 成品油违规经营行为 随机抽查 每月至少一次,不少于市场主体3%。
2 典当行业监督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县商务局 典当经营企业 对典当行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等 随机抽查 每月一次至少一次。
3 零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 县商务局 上规模的超市商城 对零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作出相应处罚 随机抽查 不少于市场主体3%。
4 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 《海南省城乡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县商务局 农贸市场 对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或作出相应处罚 随机抽查 不少于市场主体3%。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67812503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