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业务学习由局领导或指定的有关同志负责,办公室准备学习资料。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遇特殊情况提前或推迟。
三、学习内容:
1.中央、省、县委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科学理论知识、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有关统计业务知识。
四、学习要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要勤于动脑动笔,每人每年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工作总结。每人每季写一篇统计分析(要求:专业季后8日前,综合季后10日前把分析材料上交办公室),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得,提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