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05

  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第季度政务公开 

    

  单位基本情况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屯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属行政单位,为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人员编制情况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公务员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实有在编公务员10名、工勤人员2,财政供养临时聘用人员1名 

  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住房保障与房产事务中心,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2名。 

  屯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科级),编制12人。 

      

  二、岗位编制情况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职能岗位:行政文秘岗位、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岗村镇建设岗建筑市场管理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岗人民防空管理岗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岗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和节能科技岗。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2022年各镇对重点对象家庭情况和住房情况进一步摸排,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房屋又返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纳入2021年危房改造任务有35户。截止目前,全县重点对象和监测户危房改造任务共35户(其中乌坡镇和西昌镇无危房改造户),已开工30户,开工率85%,完工并入住3户,入住率为9%。开工率后两名的乡镇分别为:南坤镇70%、新兴镇50%。 

    

  二、农房抗震改造情况 

  2020年和2021年省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务分别为290户和100户,共计390户。截止目前,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290户,已开工111户,开工率38%,竣工26户,竣工率9%,竣工入住26户。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00户尚未展。 

    

  2022年厕所革命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户用厕所防渗漏改造工作情况。2022年省下达我县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任务2000户,根据《屯昌县2022年农村户用厕所防渗漏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目前,我县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已开工616户,开工率30%,竣工473户,竣工率23%。 

    

  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 

    

  一是2018年至2020年,我县天然气管网供气工程已完成县城主干管网10公里,支线管网完成9公里,共计19公里;二是屯昌文远加油加气站项目和坡心瓶组辅气源站已投入使用。大同主气源站20亩土地屯城镇正在清表;三是2021年敷设21公里天然气管道,2022年计划敷设6公里,已敷设2公里;四是坡心镇作为“气代柴薪”工作的试点乡镇,目前已完成该镇的设计蓝图。五是屯城镇屯新村委会桂石村为试点村,已完成56户管道敷设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建设屯城镇良史村委会下坡村管道敷设。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 

    

  (一)按照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加强巡查力度,督促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4月以来,县住建局联合县执法局、县质安站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实施扬尘治理专项检查2次,派出检查人员约163人次,对存在问题项目发出整改告知书68份;提出整改事项约272条次,整改对象单位均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回复。 

  (二)县住建局对全县在建项目实名制进行全面排查,派出监督执法检查人员约178人次,安装实名制设备35台,安装覆盖率达100%,对存在实名制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45份,提出整改事项累计约98条次,整改对象单位均回复。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020年,我县制定了《屯昌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屯昌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县组织各镇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县已完成排查农房39802户,存在风险3348户,其中用作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20户,未用作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328户。已完成整治农村用作经营存在安全的自建房20户。未用作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328户中有2321户是常年居住,剩余1007户是无人居住的危房。第三方已完成2321户鉴定工作。同时,已完成制作1007块危房告知牌让各镇悬挂在无人居住的危房。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住建局根据关于印发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 《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9〕28 号)精神,开展了以下工改工作: 

  一是拟定了《屯昌县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目前完成第一轮意见征求,正在根据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报工改领导小组审议印发实施。 

  二是工改成员单位县审批局印发《屯昌县项目审批全流程包办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提高服务体验感,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三是拟定《屯昌县个人建房报建“极简审批” 代办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印发后将解决个人报建难等“老大难”问题。 

  四是组织成员单位参加省办开展的“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批后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业务培训”、“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功能在线培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机器赋码培训”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改革实施方案(1.0版)>的通知》要求,在省工改办的指导下,新增认领了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告知承诺制)等8个业务办理事项,进一步完善线上审批事项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切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今年截止至今县住建局、县质安站邀请安责险检查组专家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及联合县人社局部门、综合执法局部门对全县在建项目按季度开展了2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农民工欠薪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派出监督执法检查人员约634人次,对存在问题项目均发出整改告知书116份,提出整改事项约936次,整改对象单位均已整改回复。 

  (三)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1.燃气企业基本情况。我县有燃气企业4家,分别为屯昌顺隆加气站、屯昌城南加气站、屯昌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屯昌大道加油加气站。我县有液化石油气经营分销网点17个。 

  2.专项检查情况。截止2022年3月底,我局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执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委托燃气行业专家对我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加油加气站和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分销网点等燃气企业开展了2次全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第一季度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41项,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整改对象单位,并跟踪落实整改事项,目前已全部完成38项整改,剩余3项已要求三级网点停业整顿,同时查处了1家无证经营网点,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拘留。 

  全面摸查、检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相关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1 月至今我局对全县在建35个项目进行全面摸查、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建立返岗复工人员台账、人员健康登记、宣传教育、办公区域、食堂、宿舍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等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一)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除了按时完成省住建厅、省质安局及县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县质安站还形成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利用省移动监督平台每月采取随机检查、抽查、巡查等方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季度底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57份,提出整改意见约261条次。共受理监督登记7项,工程竣工验收34项,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 

  根据《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我县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成三个监督小组,同时联合执法局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核查。2022年3月31前已要求35个在建项目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4月份以来,县住建局联合县执法局、县质安站对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了15个项目,派出检查人员约30人次,对存在问题项目发出整改告知书5份,提出整改事项约15条次.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主要情况。2022年截止目前为止共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件7宗,办结6宗;消防备案6宗,办结6宗。目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已移交县审批局。 

  2.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 

  1.基本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共1个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评审,总建筑面积为2.46万平方米。 

    2.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把好审批关,确保达到省规定要求必须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全部采用配式方式建造。二是做好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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