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8-05-18

2017年7月20日政协屯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政协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工作的 制度化、 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常务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共屯昌县委的领导下,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我县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我县各族人民的团结联合,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我县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主持县政协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在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县政协的工作。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第四条 县政协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负责政协章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执行省政协所作的全省性的决议。

  (二)协商决定下届县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及界别设置。协商决定本届县政协增加或者变更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

  (三)召集并主持县政协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会议。

  (四)在非常情况下决定县政协是否延长任期。 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得延长任期。

  (五)执行县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

(六)县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中共屯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七)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加或者变更时,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由县政协全体会议决定。

  (八)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县政协副秘书长。

  (九)决定县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十)根据政协章程决定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的纪律处分事项。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政协章程和县政协及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决议,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由主席会议拟定,于会前一周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举行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县政协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审议县政协及常务委员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协商讨论中共屯昌县委和县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中共屯昌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或说明,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审议提交县政协全体会议的文件。

  (四)审议重要的提案、视察报告、调查报告和其他报告。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不是常务委员的县政协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列席。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视会议内容和需要, 可邀请有关的县政协委员,驻县的省政协委员列席;必要时,邀请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委员发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会议的议案或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主要采取全体会议进行。

  第十五条 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发言。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个人均可提交发言材料,申请发言,由会议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按有关规定请假。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的主席会议主持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形成的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须经主席、主席委托的副主席或秘书长签发,以县政协文件或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送达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作新闻报道,并由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本规则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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