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乡村振兴先进派出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23〕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乡村振兴先进派出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经各镇召开党委会研究提出初步推荐对象,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先进推荐对象如下:
(一)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2个):
1.坡心镇关朗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2.新兴镇沙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二)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个人(14个):
1.邓美标(南吕镇落根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2.麦 丘(南吕镇五星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3.付红兵(枫木镇罗案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4.罗春燕(枫木镇大葵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5.李国雄(南坤镇坡寮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6.陈师雄(南坤镇榕仔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7.曾德彪(南坤镇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8.王 文(坡心镇南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9.彭 飞(西昌镇更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10.李克予(新兴镇下屯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11.龙田阳(新兴镇南岐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12.欧阳光辉(屯城镇大长坡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13.游晓平(乌坡镇南东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14.管丽娟(乌坡镇青梯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兼驻村第一书记)。
(三)乡村振兴先进派出单位(2个):
1.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定点帮扶南吕镇落根村);
2.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定点帮扶新兴镇下屯村)。
现将先进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67811220(干部监督室)
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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