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屯昌县委编办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屯昌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屯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屯昌县文化馆、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屯昌实验小学、屯昌县南坤镇黄岭中学等5家事业单位,随机抽派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至19日对以上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进行抽查。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以上5家事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单位未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核查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运行。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屯昌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情况予以公示。
2022年屯昌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
序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举办单位名称 |
抽查情况 |
1 |
屯昌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
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正常。 |
2 |
屯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正常。 |
3 |
屯昌县文化馆 |
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搬迁至新的办公住所后,未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4 |
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屯昌实验小学 |
屯昌县教育局 |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2.单位法人重新任免后,未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5 |
屯昌县南坤镇黄岭中学 |
屯昌县教育局 |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相关材料未及时归档,管理不规范。 |
中共屯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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