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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召开传达学习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精神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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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屯昌县召开传达学习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精神会议,专题学习传达《海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彭金辉,省委编办主任郑作生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文榛同志出席并讲话,县编委办主任张运邱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总体意见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市县机构改革的政策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县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加大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科学设置党政机构,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着力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提高办事效率效能。

会议要求,把准确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一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具体行动,把抓改革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择不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涉及有改革任务部门的,必须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机构改革的施工队长,主动认领改革任务,统筹安排、精心运作,全速运转、妥善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当前重点工作尤其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系,主动加强舆论引导,严明改革纪律,深入细致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改革稳步推进、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三要加强领导夯实保障。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领和推进改革,以坚韧不拔、攻坚克难的过硬作风抓好改革,以一刻也不耽误、“一天当三天用”的劲头高质高效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屯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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